2月9日,ST中利(SZ002309,股价5.23元,市值45.59亿元)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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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要求ST中利以列表形式逐笔披露控股股东关联方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控股)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27亿元的相关情况;以及公司存在的两项违规对外担保的相关情况。
1月30日,ST中利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称截至报告披露日,中利控股资金占用余额为17.04亿元,包括在预付供应商货款往来中形成的资金占用和在光伏电站股权转让后的交易价款形成的资金占用。
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27亿元
1月30日公告显示,ST中利根据相关规定,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等,结合目前更换年审机构的梳理及公司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在预付供应商货款往来中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为15.56亿元,新增余额6.79亿元,包括9家公司;在光伏电站股权转让后的交易价款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为1.48亿元。
其中,2018年7月,苏州腾晖(ST中利控股子公司)分别与常熟a公司、常熟b公司签署了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工商变更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时,电站项目公司分别与常熟a公司、常熟b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总金额为6.6亿元。
6.6亿元中的600万元以电站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形式支付,其余6.54亿元由常熟a公司及常熟b公司分别借款给电站项目公司。借款利率为年化8%,按季度付息;并约定融资期限届满后或出现约定情形时,苏州腾晖按照欠付的融资款本息数额回购项目公司股权以涤除上述股权担保。
上述交易履行过程中,在ST中利未经履行内部决议程序的情况下,苏州腾晖和常熟a公司、常熟b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付款补充协议》,项目公司出具了《指定付款书》,6.6亿元借款中的5.5亿元支付给中利控股。
1月30日公告披露,截至当日,中利控股已直接归还常熟a公司、常熟b公司3.76亿元借款本金和2801.74万元借款利息,常熟a公司及常熟b公司解除了部分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担保负担。ST中利已代中利控股支付历年借款本金7774万元和借款利息7006.47万元,合计1.48亿元形成中利控股的资金占用。
ST中利表示,由于上述借款本金尚未全部结清,此后还会衍生利息,存在被动扣款形成新占用的可能。另外,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暂未考虑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对此,深交所要求ST中利以列表形式逐笔披露本次新增部分资金占用的占用方自2019年至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形成时间和归还时间、占用方法和最终用途、期末余额、被占用资金日最高余额及其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page]
存在两项违规对外担保
1月30日公告还披露,2017年8月30日,江苏P公司与芜湖Q(有限合伙)签订《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江苏P公司对芜湖Q(有限合伙)负有股权回购义务,股权回购价本金为2亿元。
同日,ST中利出具《承诺函》为江苏P公司对芜湖Q(有限合伙)所负的股权回购义务提供担保;控股股东与芜湖Q(有限合伙)签订《连带保证合同》。在上述文件中,控股股东与ST中利为江苏P公司在《股权收购协议》项下的上述股权收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然而,经自查,ST中利上述两项提供担保的事项均未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上述担保事项均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没有对外披露,属于违规担保。违规担保金额合计3.21亿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ST中利以列表形式逐笔披露上述违规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时间、相关方、金额、期限、提供担保的余额(系指各项担保合计日最高合同金额)及其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ST中利须结合上述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具体发生过程、决策情况以及内部追责情况等分析说明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说明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ST中利补充披露资金占用方偿还占用资金的详细计划、资金来源、保障措施及可行性,公司拟采取解除担保的具体措施及期限;再次核查截至目前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不当交易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月9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ST中利内部人士询问资金占用偿还方案,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