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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儿子跟媳妇把我从房子里撵出来,说要卖了这房子,这房子是我的名字,他凭啥卖?”2月23日,家住义马市千秋路街道连银社区的郑秀花满面愁容地向该社区专职调解员陈建法哭诉。调解员第一时间安抚老人情绪,了解事情原委,并联系其子杨亮夫妇到调解室聊一聊。
原来,为方便互相照应,在杨亮父亲过世后,杨亮便把母亲郑秀花安置到该小区4单元1楼西户居住,这个房子户名郑秀花,但实际上是杨亮出资。在谈心谈话室,杨亮向调解员讲明了将母亲“驱逐”出去的原委:近年来,母亲经常在小区捡拾破烂,室内外及花池内到处堆放着捡来的垃圾,小区物业、周围邻居多次上门劝导,母亲依然我行我素。考虑到天气逐渐回暖,且垃圾堆放产生的安全隐患,儿子儿媳无奈以卖房要挟,逼迫母亲改掉乱捡垃圾的毛病。
在调解现场,郑秀花解释自己捡拾垃圾的原因是没有生活来源。儿媳当场辩称因为老人特别节省,不舍得买肉和新鲜蔬菜,后来自己就买好肉菜蛋奶放到母亲冰箱里,也会定期上门查看储备情况并及时补给。儿子儿媳还带着调解员现场到郑秀花住处查看冰箱内的肉菜储备情况。
了解到矛盾的前因后果后,调解员对郑秀花进行了心理疏导,语重心长地向其解释儿子儿媳的良苦用心,劝解老人垃圾堆积很容易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并现场向杨亮讲解民法典赡养父母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应法律后果。最后,在人民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疏导、教育、说服下,郑秀花认识到自己乱捡垃圾存在的问题,杨亮也表示今后会按月给母亲500元零花钱,母子二人达成和解。(宋健 吉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