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民反映,4月14日早上7点40分,在朱辛庄中路,一小客车由东向西逆向行驶。
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经工作调查,违法情况属实。因在朱辛庄中路G6辅路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机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说明个别驾驶人的安全意识确实不高,他们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顾。为贪图一时方便,甚至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反其道而行之,给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带来不幸,任何的侥幸心理都无法获取安全,只有遵规守矩,才能护您平安。
编辑 何羿贺
责编 陈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