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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打击传销区域执法协作协议签订仪式5月15日在平谷区举行,北京市平谷区、顺义区,天津市蓟州区及河北省承德市、廊坊市五地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京津冀三省(市)五地打击传销区域执法协作协议》,启动京津冀区域竞争执法协作平台,实现五地打击传销区域执法联防联动。
《协议》规定,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由五地市场监管部门轮流主持召开,研究解决跨区域打击传销执法重大案件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五地将集中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严重、社会反映强烈地区,重点查处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中国梦”“创业、就业”“国家暗中支持的秘密工程”等名义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根据《协议》,针对传销跨区域性、流动性、顽固性、反复性等特点,五地将通过联合行动、信息共享、交流研讨、协助案件调查等方式,构建联合打击、共同防控的打击传销合作机制。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重点排查等方式,集中清理、捣毁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窝点,打掉成员众多、危害一方的传销组织和团伙,摧毁一批网络传销组织,破获一批有影响力案件,严惩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增强群众识别、防范传销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传销氛围,维护京津冀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2021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了《京津冀辽打击传销执法协作协议》,四省市在信息交流、人员培训、案例分享等方面全面开展协作,并持续推进相关区(县)局与周边省市签订打击传销执法协作协议。截至目前,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与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局与河北省怀来县、赤城县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与河北省滦平县、兴隆县、承德县市场监管局均已签订协议。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楠)
编辑:郑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