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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内工信装工字〔2022〕6号)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8月24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智彬,0471-4826491
收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邮编:01001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