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才能证明婚姻无效
证明婚姻无效的方式为:
(相关资料图)
1.行政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婚姻效力持异议的,可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查证该婚姻关系确属无效的,撤销其婚姻关系,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诉讼。
2.诉讼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婚姻持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诉讼。人民法院一旦受理就应依法作出该婚姻有无法律效力的判决。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无效婚姻的第一种情形就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2.第二种无效婚姻的情形,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民法典》第1048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规定的法律后果。也就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建立的婚姻关系无效,近亲属之间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3.未达到法定婚龄就办理结婚登记,是第三种无效婚姻的情况。我国法定婚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三、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相同之处
找法网提醒您,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
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
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