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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18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据悉,新华联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22年8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9月7日指定新华联控股管理人。
新华联近日收到新华联控股转发的北京市一中院《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新华联六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重整的新华联六家关联企业管理人。
据北京市一中院发布公告,上述六家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5月19日前向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此外,新华联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表示,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