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随着“家庭”矛盾的逐渐增多,有一个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女婿,到底有没有照顾岳父岳母的责任呢?
(资料图)
像这种问题,站在不同的角度,就有不同的说法。
站在女方的角度,她们会觉得,结婚之后,我的父母就是你的父母。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不该照顾他们呢?
而站在男方的角度,他们会觉得,结婚之后,你也没有照顾公公婆婆,为什么我要照顾你的父母呢?这岂不是说不过去吗?
只能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无论怎么争辩,到最后都没有结果。
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看看“法律”的规定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无论是儿媳妇照顾公婆,还是女婿照顾岳父岳母,都只是“协助”罢了。直接的责任,那是不存在的。
02
“女婿不照顾岳父岳母,结婚没有价值。”
陈女士在大学毕业5年后,就嫁给了王先生。由于这两人是大学同学,也有了五六年的恋爱经历,所以他们是特别相爱的。
还未踏入婚姻的殿堂,陈女士认为,婚姻就是甜蜜且美好的。相信我的丈夫,会特别爱我,我们也能携手到老。
可结婚之后,陈女士大失所望,因为她的婚姻,竟然在生活的琐事中,逐渐变得一地鸡毛起来。
由于她不跟公公婆婆一起住,而是跟老公在其他地方生活,所以她跟公婆也没有什么感情。这一点,也是她没有重视的。
后来,陈女士的母亲生病了,需要十几万的治疗费用。她就跟丈夫商量,希望丈夫出点钱,也出点力去照顾他的岳父岳母。
谁知道,丈夫拒绝了,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你没有照顾过我的父母,而且你的父母也没有给过我什么支持,何况你还有两个哥哥,为什么我要出钱,还要出力呢?”
听了这句话,陈女士当场就哭了起来。在她看来,父母将我养大,然后将我许配给你,难道你就这般绝情吗?
对此,她感慨地说,丈夫连岳父岳母都不去照顾,这婚,结来又有什么用?
03
像陈女士这般想法的妻子,其实生活中有很多。她们都希望自己的丈夫,可以像自己一样,去照顾自己的父母,满是孝顺的心思。
可事实却是“事与愿违”。要知道,丈夫有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的三观,如果妻子盲目将自己的观念,加诸到丈夫的身上,那婚姻的矛盾,就爆发了。
更何况,上文谈到过,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page]
你身为儿女,那你肯定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但你的伴侣,只是“协助者”罢了。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没有赡养别人家父母的责任。
儿子,是赡养父母的直接对象。而儿媳妇,对于公婆,那是没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的。协助赡养,只是尽到道德和孝道的本分而已。
女儿,是赡养父母的直接对象。而女婿,对于岳父岳母,那是没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的。协助赡养,也只是尽到道德和孝道的本分而已。
对此,我们就会明白一个道理,谁的父母生育了谁,那他就需要承担起直接的责任。对于配偶,就不要过分道德绑架了。
04
谈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会感慨,如果每个家庭都只按照“法律”来做事,那这个家庭又何谈安稳和谐呢?
只能说,在如今这个“自私自利”的世道当中,每个人都只想着自己,每个人都把自己当成了中心,那家庭就不会和谐,离婚的情况就会越来越多。
有些夫妻,就是因为在“照顾老人”这件事上,出现了巨大的分歧,所以让家庭四分五裂,成为常态。这,其实是不正常的情况。
对于这些事儿,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态度,感同身受,站在对方的角度想问题。
如果妻子希望丈夫照顾岳父岳母,那妻子就该先照顾公婆。如果丈夫希望妻子去照顾公婆,那丈夫就该先照顾岳父岳母。一切,都是“相互”的。
你对我好,我才能对你好。而如果你对我不好,那我又怎么可能对你好呢?
这个世界,谈论的,都是一份付出,一分收获。如果有一天,有人希望不劳而获,那岂不是违背了这个世界的规则,违背了社会的法律吗?
家庭,就是一个矛盾的修罗场。如何相处,就看人与人之间的智慧了。很多事儿,都无法说得清楚。
文/舒山有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