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是逮捕?
A:公、检、法为防止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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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谁决定逮捕?谁执行逮捕
A:检察院和法院决定逮捕,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Q:检察院的逮捕与法院的逮捕有什么区别?
A:检察院依公安机关提请决定逮捕,法院根据审理需要决定逮捕。
Q:检察院逮捕的审查期限是多久?
A:已经被拘留的,审查期限为7日;未被拘留的,审查期限为15日,重大疑难的不超过20日。
Q:法院逮捕的决定期限是多久?
A:7日内做出决定。
Q:逮捕分为哪几种?
A:侦查阶段的逮捕分三种:一般逮捕、径行逮捕、转化逮捕。
Q:什么情况应当逮捕?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
Q: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捕?
A: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形。
Q:对于逮捕,律师能做些什么?
A:正在审查的,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意见;已经逮捕的,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羁押必要性审查。